本网山东枣庄讯(杨琳 王佳音)鲁南水城北侧的停车场,曾是枣庄市市中区停车困境的“缩影”。
地面铺砖破损、缺乏配套设施、绿化单一——这是停车场改造前,周边居民对这片场地的记忆。而更让人焦虑的是整个城区的停车矛盾:全区现有机动车保有量已超30万辆,而公共区域停车位仅有2万余个,停车供需矛盾突出,“一位难求”的窘境成了市民出行的日常困扰。有市民调侃:“去东湖公园遛弯,绕着湖边转三圈,孩子的风筝线都放完了,车位还没影子。”
混乱不止于“车位少”。商户们用三角锥、铁链圈占公共车位,“此位专用”的纸牌歪歪扭扭贴在墙上;更揪心的是消防通道,常有私家车蛮横停放,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那时的街头,“抢车位”是日常,剐蹭纠纷是常态,停车这件“小事”,成了压在民生账本上的“大事”,也成为枣庄市中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必解题。
以“基层智慧”点亮停车管理立法之路
2023年6月,聚焦辖区停车难这一民生痛点,结合枣庄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开展制定《枣庄市停车管理条例》的调研活动,市中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同步开展专项调研。
通过实地走访居民区、商业街区、医院学校等停车矛盾突出区域,详细了解停车位供需总量、现有管理模式、收费标准执行、违规停放治理等实情,精准分析“停车难、停车乱”的成因,形成详实的调研报告,梳理出规划滞后、设施不足、管理分散等亟待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
为让市级停车管理立法更贴合群众需求,区人大常委会还多渠道、多层次征求意见建议。
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组织开展“停车管理立法大家谈”主题活动,邀请老旧小区群众代表、新建住宅小区群众代表、出租车司机代表、公交车司机代表、医院停车场负责人、免费停车场负责人等群体面对面交流,倾听群众对停车位规划建设、收费机制、执法监管等方面的意见诉求。
对收集到的200余条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提炼出“老旧小区改造时合理建设充电设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将专用停车场向社会错时免费开”等23条具有普遍性的立法建议,及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基层人大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市级立法提供了扎实的基层民意参考依据。
在市级立法调研阶段,区人大还建立与市人大常委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在市人大停车管理法规草案起草和审议阶段,多次派专人参加立法座谈会、论证会。
结合辖区实际,就法规草案中涉及基层管理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如建议明确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予以协助的责任,建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条件允许的客运场站等出口设置出租车待客区等。
针对法规草案中存在的争议问题,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和群众代表进行专题研讨,形成论证意见报送市人大,其中“建设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应当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停车设施应当设置残疾人专用无障碍停车泊位和无障碍设施”等多条建议被市人大采纳吸收到法规草案中。
通过扎实有效的前期工作,将基层声音精准传递到市级立法环节,为市人大出台科学合理、务实管用的停车管理法规贡献了基层智慧和力量。
立法落地绘就民生新图景
2024年5月1日,由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枣庄市停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如一把精准的“手术刀”,剖开了停车治理的症结。
《条例》颁布实施后,市中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将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推动民生改善、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通过一系列扎实举措,确保《条例》在辖区落地见效。
营造浓厚氛围。利用“枣庄市中人大”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条例》解读专栏,发布图文解读等内容,以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法规知识,提升社会知晓度和认同感。督促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公园、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利用公交车身、社区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让《条例》内容走进群众日常生活,引导公众自觉遵守停车规定。
开展执法检查。区人大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纳入2025年监督工作重点,通过精准监督推动责任落实。7月18日,区人大城环委组织部分委员、人大代表成立执法检查组,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深入辖区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医院学校、商业综合体等场所,实地检查停车场规划建设、停车秩序管理、收费公示等情况。召开《条例》实施情况座谈会,听取区政府及城管、公安、住建等部门工作汇报,详细了解《条例》实施中的进展成效和存在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路段停车位施划不合理”“老旧小区停车改造进度缓慢”等问题,形成监督意见书报送区政府,要求限期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确保监督工作有实效。
条例条款的精准发力
大暑时节,笔者在鲁南水城北侧停车场欣喜地看到,14个崭新的充电车位沿着绿化带整齐排列,2台液冷超充终端格外惹眼——电流指示灯闪烁时,就能实现“充电5分钟,续航300公里”。
《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应当结合电动汽车发展需求、停车场规模以及用地条件,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具备充电条件的停车位数量不得低于国家、省、市有关标准。正是这一升级条款,推动了鲁南水城北侧停车场“旧貌换新颜”,成为全市首个投入使用的液冷超充停车场,让“续航焦虑”成了过去式。
“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的停车场向社会错时免费开放。鼓励商场、超市、影剧院等经营性场所的停车场,在经营时段限时免费停车,在非经营时段向公众免费开放。”《条例》第二十二条共享机制条款,激活了“沉睡的资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20余家企事业单位率先试点“错时开放”:工作日早7:30前、晚19:00后,办公楼停车场向市民敞开。数据显示,这一机制让车位周转率提升30%。
更为可喜的是,3个比普通车位更宽的“女神车位”,涂着温柔的粉色标线,能够更加“轻松泊入”。驱车前往附近办事的孙女士,顺利将车停在了专为女性设置的车位上,享受到了这一创新举措带来的便利。
“这个停车场开放了,我想开进来看看吧,改造得确实不错,还有女神车位,倒进来看,确实挺大,比一般车位都要大,非常适合女同志来停,挺暖心的。”这一创新性的设计,让孙女士成了城市温情的“代言人”。
从车位到民心的改变
鲁南水城的变化,是整个市中区停车生态革新的缩影。曾经“一位难求”的街头巷尾,正随着法规的落地逐渐褪去焦虑底色,转向规范的“有序共享”新阶段。
设施升级的跨度令人惊叹:曾经的“破砖场”变成了智慧公园停车场,新增的169个车位里,既有普通车位,也有无障碍车位,地面重新铺设,雨天再也不用踩水坑。液冷超充终端与智能房车营地同步落地,房车车主只需扫码,水电桩就能自动对接。
秩序治理的成效更显刚性:执法部门依据区人大常委会对《条例》的监督意见开展专项整治,三角锥、铁链等私占工具被集中清理,消防通道划上了醒目的黄色禁停线,违法停车发生率持续下降。孩子们踩着滑板车穿梭,老人们坐在长椅上拉家常,眼神里少了过去对乱停车的担忧,多了份对“家门口清爽又安全”的笃定。
鲁南水城的实践,藏着立法回应民生的深层逻辑。
《条例》的创新本质,在于跳出“简单扩容”的思维,转向“精准响应需求”,每个设计都贴着“人的需要”。
《条例》的可持续机制,靠的是立法提供刚性约束,智慧改造注入技术动能,错时共享激活社会资源,让改变不仅“看得见”,更能“走得远”。
《条例》在市中区的生动实践充分展现,法律不仅是冰冷的条文,更是人文关怀的体现。
截至目前,《条例》已在市中区持续发挥积极作用,不仅改善了停车秩序,还增强了城市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纳入今年重点工程的4个智慧停车场项目中,东湖豪庭东墙停车场已提升改造完成,锦绣花城停车场于7月初开工,翡翠城停车场和创智园停车场也将陆续开工建设。
下一步,市中区将继续贯彻《条例》精神,规划闲置土地建设、改造升级停车场,在老城区推广建设立体停车场,继续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设施等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等措施,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持续优化停车生态。同时,市中区还计划进一步完善停车管理的配套措施,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市民规范停车意识,让停车这件“小事”,不再成为民生的“痛点”,真正实现小车位转动大民生的美好愿景。
单位:枣庄市市中区人大法工委
审核 : 孙开辉